您在登录个人中心前,请仔细阅读并知悉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企业其它环境信息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发布单位负责。
2、本平台使用积分进行公示信息发布,积分充值和使用规则请在操作前仔细阅读。禁止利用本平台发布政治、色情、宗教等与公示无关内容,发布上述信息,平台有权删除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3、用户发布公示前请熟悉了解平台操作,正确选择建设项目信息公示与其它环境信息公示发布类别,发布时对公示内容进行排版调整,发布后可在我的公示中选择重新编辑调整内容再次发布。
无需额外注册信息,关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微信公众平后,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即可登陆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澜悦水汇休闲会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澜悦水汇休闲会馆
2025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澜悦水汇休闲会馆新建生物质锅炉 验收意见.pdf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澜悦水汇休闲会馆新建生物质锅炉 验收报告.pdf
项目公示情况